2021-03-15
四川三河职业学院
关于2021届省、校优秀大学毕业生
评选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20〕622 号)和《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“省优秀毕业生”“校优秀毕业生”的通知》(三河职院院发〔2021〕6 号)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,经2021届毕业生个人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推荐,二级学院审核同意、报请学校,经学校审核,拟定评选表彰我校省优秀大学毕业生85名、校优秀大学毕业生142名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3月15日--3月20日。
如有异议,请到学生处办公室或拨打电话实名反映,联系电话:0830—5255257
附件:1.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1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拟推荐名单
2.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1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拟推荐名单
四川三河职业学院
2021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