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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三河职业学院 学前教育学院2025年新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2025-09-22   

四川三河职业学院

学前教育学院2025年新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  为服务于学生兴趣与个性化发展等特殊情况需要,激发学生学习潜能,促进学生职业技能培养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三河职院院发〔2025〕31号)等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。

  一、转专业工作组

  在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指导下,成立转专业工作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生转专业工作。

  组  长:潘绿萍、王玉梅

  副组长:赵佩玉

  成  员:祁小宇、胥先平、王启念、黄雨亭、周鑫、罗安琪、何建平

  职责:拟订并执行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(含转专业工作流程、接收人数、考核方式、考核内容、评价标准、考核时间地点、咨询电话、投诉电话及邮箱等详细信息)并报教务处备案,开展转专业学生谈话、审核转专业资格、组织转专业考核和上报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
  二、转专业工作安排

  (一)转专业时间

  学生于9月22日向学前教育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
  (二)转入计划

000

   (三)转专业条件

   1.专长培养。学生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或专长,能更好发挥学习潜力的。

   2.身心疾病。学生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(如心脏疾病、言语障碍、视力障碍、肢体功能障碍、神经系统疾病等)无法在原录取专业学习但可在其它专业继续学习的。

  3.特殊困难。家庭困难、家庭变故、学业障碍等不可抗力致学生在原录取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。 

  4.其他情形。因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导致疾病休学、创新创业、保留入学资格、参军保留学籍等情形学生无法复学至原就读专业学习的,或其他经学校研究允许转专业的。

  学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申请转专业:

  (1) 未通过入学资格复查或未取得学籍的;

  (2) 受到违纪处分的;

  (3) 拟被给予退学、开除学籍处理的;

  (4) 属于五年制转录形式特殊招生录取的。

 (四)转专业流程

  1.学生向填写转专业申请表,上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移交本学院。

  2.各专业开展转入资格审查,并公布审查结果。

  3.各专业组织开展转入考核,并将考核合格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。

  4.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,审议通过后在官网教务处栏目公示。

  5.公示结束后,转出学院负责通知公示无异议学生,并与转入学院进行学生交接。

  (五)考核办法

    学前教育专业、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均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,具体考核办法如下:

    1.考核方式:面试

    2.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

999

  3.考核地点:学前教育学院会议室

  4.考核评委:从转专业工作小组和专任教师中选取。

  五、咨询与投诉

  (一)专业咨询电话

  潘绿萍院长:13438588028

  王玉梅书记:13378260606

  赵佩玉副院长:19161980326

  (二)投诉电话及邮箱

  1.学前教育学院,联系老师:潘绿萍,电话:13438588028;邮箱:1040399087@qq.com

  2.学校教务处,联系老师:刘阳福,电话:13568625165;邮箱:scshjwc@126.com

  学生等人员对转专业的疑问时,请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情况,确有需要投诉时,请以实名制持相关材料施以投诉。

 六、其他

  1.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进行缴费。

  2.学生转专业后,必须修完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有关教学环节,并考核合格,达到毕业条件方能毕业。

  3.在转专业过程中,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撤销其转专业资格退回原就读专业,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;如工作人员有徇私枉法行为的,按《四川三河职业学院责任追究办法》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学前教育学院

2025年9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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